據彭博周三報道,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表示,他周二收到稅局通知,要求支付2011至2017年拖欠的近17億吉令(約31.2億港元)的利得稅,否則將展開破產程序。
法庭去年發出命令,要求納吉布支付欠稅。根據規定,納吉布一旦破產,將喪失國會議席,亦被禁止參加選舉。
納吉布在社交平台說,案件是政府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強加在他身上,罰款也並不合理,強調會繼續站起來,反對一切由當權者對他的欺凌和恐嚇企圖。他還表示,將動用所有的能力,與律師一起提出最好的上訴,幫助明智的法官做出基於事實的決定。
納吉布被指擔任總理期間,涉及「一馬發展」的貪腐案,去年被定罪判監12年後,他提出上訴。馬來西亞上訴法院本星期開庭審理。(路透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