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相夫教子,甘當全職媽媽,原以為婚姻幸福美滿,卻不料突然「被離婚」……家住深圳市龍華區的張女士正在孤立無助時,得到了龍華區觀瀾法律援助,為其主張訴求。目前,該案件已進入法律訴訟程序。
張女士與其夫2014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女,因無人帮助照看孩子的日常生活,張女士便全職在家照料起了孩子。今年3月24日,張女士收到丈夫的一紙訴狀,訴狀中要求與其離婚、並「奪取」女兒撫養權,還被要求承擔夫妻共同債務等等。消息一到,她猶如晴天霹靂,自己無一分收入,又欠下信用卡及丈夫提到的債務,正在走投無路的時候,她想起了觀瀾街道司法所在社區普法活動中提到的「法律援助」。
抱着「試試看」的態度,張女士來到觀瀾法援群眾接待廳。經過工作人員的耐心問詢和引導,得知了其莫名其妙「被離婚」的經過。據張女士講,幾年來,她和丈夫偶然也會為生活中的小矛盾進行爭吵,但在她看來夫妻感情一直還好。兩三年前,丈夫以工作忙為由搬到了單位宿舍,母女二人繼續租住在外,生活的開銷基本靠循環套用自己的幾張信用卡來負擔,但她並未因此埋怨丈夫。根據張女士的情況,加上「清明假期」,且該案舉證時間緊迫,工作人員立即展開行動。經核對張女士提供的信用卡清單,其確實為全職媽媽及無固定收入人群,觀瀾法援為其申請訴訟代理法律援助。
據介紹,離婚案件涉及配偶、親子身份關係的處理,不是單純的財產案件客觀直接,需要了解各方的真實想法。在時間短難度大的情況下,法援工作人員先安撫、照顧張女士的情緒,再引導其思考關於婚姻關係將走向何方、女兒與誰在一起更利於成長等問題,通過與張女士的深入溝通,並預設一審堅持「不離婚」,但仍按照「離婚」的思路搜集證據,並做好二審再次被訴的準備。搜集夫妻感情並未破裂的相關證據、女方更多承擔家庭義務及因此產生的債務、男方未履行扶助配偶撫養子女的義務、女兒更適合與媽媽共同生活等證據。
目前,除觀瀾法援工作人員、值班律师也為其提供法律諮詢外,還密切聯繫指派律师,多思路、全方面、持續性地為張女士提供帮助。據了解,該案件將於5月11日開庭一審。(徐豔琼 王志鈺 孔彥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