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談投票意向不違例

2021-04-15 04:06
來源:香港商報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昨日在立法會大會首讀及二讀,對於政府有意規管操縱或破壞選舉的行為,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有關法例主要針對有組織、公開呼籲和有廣泛影響的行為,相信朋友之間在公開地方談論投票意向不受影響。

 條例為遏有組織煽惑

 條例草案建議訂明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最高可判監3年。湯家驊昨早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今次將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視作非法行為,既是針對有關情況,亦是回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要求。他續表示,按法例規定,即使特首選舉只有一名候選人,亦要取得過半數票才能當選,如果因為有人公開呼籲而令候選人無法取得過半數票是「好大件事」,但他相信三兩知己在港鐵及巴士站等公開地方談論投票意向的行為,應該不會受影響。

 至於在社交平台講述自己的投票決定是否有機會違法。湯家驊表示,市民不應該嘗試鑽空子以避過法律規管,他批評這種態度不可取,社會亦不應該接受。他認為法庭會考慮相關人士的意圖和有否合理辯解等因素作平衡,相關立法在政治和道德上都是正確,相信不會被濫用。

 湯家驊認為,這是回應過去兩年香港發生極不愉快事件的結果,相信中央在國家和制度層面以及社會安全等方面,對反對派失去信心。他說,過往法律界被反對派壟斷,展現政治意識形態多於實際影響力。他形容修訂有助擴政治光譜,日後的選委會將變得更具代表性及廣泛性。(記者馮仁樂)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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