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3歲男童早前通過網上遊戲結識3名9至12歲女童,以提供武器為借口要求女童拍攝裸照,此後更要脅公開照片,以索求更多裸照。警方昨日(21日)拘捕該名涉案男童,檢獲一批證物。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今日(22日)表示,早前接獲3名9至12歲女童報案,指去年12月至本年3月,在一個網上遊戲接觸到一名可疑人士 ,該名可疑人透過提升武器和裝備能力為代價,誘使她們拍攝一些裸露照片或影片,但對方收到照片和影片後,繼續要脅女童,稱會將照片公開,以索取更多裸照。
網罪科正深入調查後,昨日(21日)於觀塘區拘捕一名13歲男童,涉嫌「利用、促致或提供未滿18歲人士製作色情物品」,檢獲2部電腦和3部手機。被捕男童已獲准保釋有待進一步調查。
戴子斌指出,任何人管有兒童製作色情物品,有機會干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8A條, 最高刑罰監禁5年和罰款100萬元。(記者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