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你的保護傘」!龍華大浪街道司法所為被家暴女孩提供法援

2021-04-29 18:55
來源:香港商報網

 父愛如山,父親本應是孩子遮風擋雨的港灣,是孩子崇拜的對象,但是涉案父親卻是小芳(化名)成長路上的夢魘……近日,家住深圳市龍華區大浪街道的女孩小芳及其母親正在孤立無助時,得到了龍華區大浪街道司法所的法律援助,為其主張訴求。目前,該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

 據小芳母親陳述,其與小芳父親於 2020 年 9 月離婚,小芳的撫養權歸父親。本以為女兒跟着經濟條件相對優越的父親生活會更好,卻不料女兒陷入了家暴深淵。小芳父親常因瑣事對小芳實施暴力,並多次將其趕出家門,最終,無家可歸的小芳不得不向老師求助。在與小芳父親溝通無果的情況下,學校分別向區人民檢察院履行強制報告義務,並聯繫大浪社區婦聯,當天將小芳帶到大浪派出所報案。小芳母親得知女兒遭受家暴的情況後向派出所提出接走小芳並照顧其生活。

 4月16日,大浪婦聯向大浪街道司法所發函,希望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接到函件,司法所立即將情況報至區法律援助中心,區法援口頭審批了該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請,司法所即為當事人開啟綠色通道提供上門服務。

 4月19日,街道司法所法援業務骨幹聯合婦聯工作人員前往小芳母親家中,通過深入溝通進一步了解案情並提供精準法律服務。經過現場耐心問詢和引導,詳細了解小芳遭受家暴的經過及精神受到的傷害,溫和安撫受害女童情況並告知其法律武器是她們強硬的後盾,同時為其分析法律關係商定訴訟方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規定,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父母一方可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應按照「變更撫養權」的思路搜集證據。

 目前,大浪街道司法所已指派法援律師,多思路、全方面地為小芳及其母親提供幫助,同時為她們講解有關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鼓勵她們養成遇事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的法治觀念。司法所方面表示,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該所將繼續切實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貼心上門服務為受援人提供法治保障。(徐艷瓊 張靜)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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