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海關在對一票申報品名為「實驗室培養基」的進境貨物進行布控查驗時,截獲夾藏其中的人體細胞247支。
人體細胞是生物醫藥和生命科學研究的基礎材料,同時也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規定》的特殊物品。此類特殊物品在運輸包裝和使用方資質等方面均有生物安全要求,未經檢疫的特殊物品,可能攜帶病原體,存在生物安全風險,進口相關商品需事先獲得衛生檢疫機關許可。
經查,該票貨物的進口商為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自2020年6月以來,還曾多次以相同手法夾藏走私進口人體細胞。目前,該批貨物已被依法銷毀。上海海關緝私部門已對該公司正式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海關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已於今年4月15日正式實施,規定了進出境的人員、運輸工具、集裝箱、貨物、物品、包裝物和國際航行船舶壓艙水排放等應當符合我國生物安全管理要求。海關對發現的進出境和過境生物安全風險,應當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