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加強酒店檢疫措施 抵港人士第3日須強制檢測

2021-05-14 09:09
來源:香港商報網

 港府13日晚宣布進一步加強指定檢疫酒店的感染控制措施。抵港人士除在機場抵埗時需要接受「檢測待行」外,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強制檢疫期間,新增抵港第3日須進行檢測。

 港府指,抵港人士除現時在登機前及或到埗時檢測外,在強制檢疫期間須接受檢測的次數,新增抵港第三日須進行新冠病毒檢測,,視乎檢疫期會增至2次(7天檢疫期)至4次(21天檢疫期)不等。此外,從極高或甚高風險地區,即巴西、印度、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及南非抵港人士,或已接種疫苗並獲縮減檢疫期人士,亦須在完成檢疫後額外接受強制檢測。

 港府表示,由於部分指定檢疫酒店有大量來自高風險地區的人士入住,当局已建議這些酒店將其入住率降低至80%或以下。所有指定檢疫酒店亦正在每一樓層安裝空氣淨化器,大部分已完成安裝。當局已建議酒店在可行情況下,分隔從高風險地區和其他地區抵港的客人,即例如在不同樓層隔離。

 此外,酒店會提醒入住人士在開門或進行咽喉和鼻腔合併拭子採樣之前,須關閉所有窗戶。而酒店員工亦已由每隔14天進行一次檢測,改為每隔7天檢測一次。

 港府對檢測承辦商實施新合約條款

 另外,港府同時對指定檢疫酒店的檢測承辦商實施新合約條款,訂明採樣員均需為具有感染控制經驗的護士;承辦商亦須有最少一名負責採樣的主管人員,由具有最少3年管理和監督經驗的醫療專業人員擔任,監督並確保採樣過程符合衛生署標準。兩者均需具備拭子採樣經驗。

 港府亦要求檢測承辦商建立內部質量保證審核小組,每兩周向前線員工提供拭子採樣技能鞏固訓練。承辦商要就人員資格、培訓紀錄等撰寫詳細報告。如未能符合所有要求,政府可隨時終止合約,並禁止競投同類合約。(圖:中新社)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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