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法援律師助力保障未成年受援人合法權益

2021-05-15 01:13
來源:香港商報

 「非常感謝寶安區法律援助律師的盡職辯護,給了我兒子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近日,深圳市寶安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收到了一面特殊的錦旗,贈送人吳先生是一名未成年受援人的父親,除了向法援律師表達感謝外,還向其他工作人員表達感激之情。

 2020年底,未成年人吳某與同案犯謝某(另案處理)、潘某在深圳市寶安區福海街道一酒店後面的小區碰到騎著摩托車的被害人李某(未成年人),三人因覬覦李某的摩托車,於是對李某採取暴力手段將其摩托車強行搶走。

 在審查起訴階段,由於被告人吳某是未成年人且未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由寶安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處)指派法律援助律師作為其辯護律師。

 法律援助律師向寶安區人民檢察院提出了專業的法律意見:1.吳某屬於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應當從輕、減輕處罰;2.吳某本人自願認罪認罰,希望通過律師見證做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輕處理;3.吳某本人希望家人賠償被害人並取得其諒解。檢察院在審查後,以搶劫罪將被告人起訴至寶安區人民法院,並出具了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的量刑建議。

 庭審前,法律援助律師積極協助吳某家屬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經過多次協商與溝通,最終吳某家人賠償被害人4000元整,被害人李某(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具了諒解書。寶安區人民法院綜合考慮了被害人諒解這一量刑情節,判決吳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正是由於寶安法律援助律師的盡職盡責,使未成年受援人吳某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如吳某父親所贈錦旗中的評價:「盡職盡責,無私援助」。(徐艷瓊 顏彩媚)

[責任編輯: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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