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獲悉,該局於近日連續出台《2021年廣州市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資助資金)申報指南》(以下簡稱《資助資金申報指南》)和《2021年度第一批廣州市知識產權項目(促進類)申報指南》(以下簡稱《促進類申報指南》),更好發揮財政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進一步提升各類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和創造質量。
據介紹,《資助資金申報指南》和《促進類申報指南》旨在加強對商標的資助,使更多的廣州自主品牌得到強有力的扶持,有效推動“廣州產品”向“廣州品牌”轉變。兩份申報指南的申報截止時間均為5月28日,由申報主體所屬轄區對應的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受理並審核。
據悉,《資助資金申報指南》針對不同商標體系制定補助標準,首次對全市獲得注冊的國際商標進行資助,並針對不同商標體系制定補助標準,支持企業“走出去”:通過馬德裏體系取得商標注冊證且經各指定國核准注冊的商標,按指定國家或地區的數量資助,每指定一個國家或地區資助1000元,每件商標最多資助不超過10000元;取得歐盟知識產權局、非洲知識產權組織(OAPI)、非洲地區工業產權組織(ARIPO)商標注冊證書的商標,每件給予資助3000元,且該項同一申請人年度受資助件數不得超過3件;在單一國家取得國外商標注冊證書的商標,每件給予資助1000元,且該項同一申請人年度受資助件數不得超過3件。
另外,《促進類申報指南》則按照商標質量進行補助。申報主體需為獲認定馳名商標的單位,要求申 報所涉商標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突出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譽度,每件馳名商標一次性資助不超過50萬元,資助經費應優先用於申報單位的高價值商標培育、馳名商標保護和品牌宣傳等。(記者 賴小青 通訊員 陳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