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早前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凍結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以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壹傳媒股份今早開始停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細則,如果他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些資產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的財產,可以書面發出凍結通知。他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政府必然會嚴厲執法,追究到底,用法律有效手段,確保有關罪行得到法律制裁。
充分考慮現有掌握資料
李家超今午出席撲滅罪行委員會會議後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充分考慮現有掌握資料後,有合理理由懷疑相關資產與危害國家安全相關。他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政府必然會嚴厲執法、追究到底。他指出,國安處已經向黎智英起訴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已經在法庭審訊。由於有關案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不適宜公開細節。
他續指,國際公認凍結資產是有效應對和防範洗黑錢以及違法行為融資的措施,有法律條文清晰列明哪些情況下資金涉及違法行為和犯罪得益,並有法庭程序確保警方行使權力合乎規範,強調凍結資產對一些犯罪得益、違法融資等的行為予以打擊,效用是國際公認,與私有財產無關。
被問到會否取締《蘋果日報》,李家超指如在現有法律中有相關條文處理特定組織,當局會依法處理。他重申,今次行動是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與新聞工作無直接關係,任何人從事任何工作,都要守法。
民建聯支持保安局行動
另一方面,民建聯同日發表聲明,全力支持保安局根據國安法第43條發出凍結財產的書面通知,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的股份,以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民建聯指,保安局局長所作決定是依法行事,符合相關法律規定。鑑於黎智英被起訴罪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保安局局長所作決定是必要的,有助案件的調查檢控工作,並防止有人繼續利用相關的財產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圖謀和行動。民建聯認為,執法機關必須密切監察情況,並在有必要時採取進一步舉措,以確保保安局局長發出的通知得到嚴格遵從。
此外,李家超又向傳媒交代涉及修例風波的罪案數字最新情況,2019年6月至今年3月底,共有10250人被捕,警方已檢控超過2500人,當中有1200多人已完成法律程序,大約八成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被定罪的佔56%、簽守行為的佔22%。被定罪案件中,最高的刑罰是因為藏有爆炸品有關罪行被判監12年,有因為暴動及有關罪行最高判罰是判監5年半,亦有因為藏有汽油彈有關罪行而被判4年。
國家安全處至今拘107人
在國家安全執法方面,李家超稱,警隊國家安全處至今拘捕了107人,檢控了57人。第一宗的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已經在高等法院展開法律程序,並將在6月23日進行審訊,涉及的罪行是煽動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
李家超表示,香港國安法自實施以來,社會暴力罪行銳減,鼓吹「港獨」的行為大為收斂,社會已回復正常運作,市民不需要再因暴力和安全擔驚受怕,但相關風險仍然存在,不能掉以輕心,警方會繼續竭力維護國家安全,積極打擊非法行為,會果斷執法,並不斷檢視本港的安全風險,防範相關罪行和暴力死灰復燃。(記者馮仁樂)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鄭錦鐘博士今日(17日)在委員會會議結束後會見記者。(馮瀚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