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日(19日)有報章指稱問責官員在今年獲得加薪,港府發言人表示,有關報道混淆事實,並故意歪曲行政長官和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調整以抨擊特區官員,政府發言人對此表示遺憾。
發言人解釋,本年度行政長官、各司局長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的薪酬預算略高於去年的修訂預算,是由於此前自願減薪一成的安排至今年6月底結束,餘下9個月的薪酬開支預算,按照剔除了減薪因素的水平來計算。
2020年2月,特區行政長官和所有政治委任官員曾宣布將一個月的薪酬捐給香港公益金作慈善用途;同年4月行政長官宣布與各司局長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在未來一年減薪一成;同年六月九日行政長官再宣布,她和所有政治委任官員在未來一年的薪酬不會按既定機制跟隨丙類消費物價指數上調。
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和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調整,一直按既定機制進行。有關機制分別按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以及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於2005年及2016年的建議,並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2005年及2017年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