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立會議事或禁波鞋牛仔褲

2021-05-21 01:43
來源:香港商報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20日開會討論修改議事規則。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委員傾向接受立法會秘書處的建議,包括要求出席立法會大會的議員要穿商務服飾,並列出「負面清單」,不接受運動服飾、波鞋及牛仔褲等;如果有人違規,及不聽勸喻,有可能列為行為不檢。

 將訂展示標語要求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20日開會。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於會後表示,全體委員都傾向接受立法會秘書處的建議,包括要求出席立法會大會會議的議員須身穿商務服飾,並列出「負面清單」,如不接受運動裝、波鞋、牛仔褲等。他說如果有人違規,相信將由立法會主席作出勸喻;如果議員不聽從勸喻,有可能屬行為不檢。不過,上述情況不適用於其他事務委員會及法案委員會。

 謝偉俊亦說,委員會20日也討論在立法會大會會議展示標語的限制,並建議只限於議員發言階段、只在議員發言的位置展示;而相關標語也不能損害立法會尊嚴、不可阻礙議員及立法會主席的視線,以及不能在不在席時展示。他期望透過修正過往亂象,令大家更尊重立法會,並改善立法會在市民心中的公信力及形象。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2(a)條,當議員進出立法會的場地,在衣飾及舉止上,都要保持莊重。不過,議會直至現時為止,都未有為「衣飾保持莊重」劃出定義及標準。(記者戴合聲)

[責任編輯: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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