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深圳海事部門獲悉,深圳在全國率先建立並實施了海漂垃圾常態化清理「環衛」制度,並於5月12日啟動了海漂垃圾常態化清理行動。
據了解,長期以來,受特殊地理位置和颱風、暴雨、大風等惡劣天氣因素的影響,漂浮垃圾隨水流從上游或外海漂至深圳海域,並在近岸海域、海岸線附近聚集,對航道安全和海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並引起了廣泛關注。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切實為群眾辦實事,改善海洋生態環境,打造深圳最美海岸線,深圳海事局積極推動在全國率先建立並全面實施海漂垃圾常態化清理「環衛」制度。
據介紹,2020年底,生態環保、海事、海洋、城管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深圳市海洋垃圾清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海洋垃圾清理職責分工,規範海洋垃圾清理作業範圍和工作標準,建立深圳海域海漂垃圾常態化清理工作機制。海漂垃圾常態化清理以近岸海域為重點,開展全轄區海域日常清理,並在受颱風等惡劣天氣影響造成海漂垃圾大量積聚的情況下開展應急清理行動。同時,深圳市還配套建立了海漂垃圾轉運、處置工作機制,推動做好與市政垃圾處置體系的有效銜接以及垃圾分類管理,確保回收海漂垃圾的無害化處置。(記者 林麗青 通訊員 曾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