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廣州市南沙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調整我區分級分類防控工作的通告(第7號)》發布,其中提出全區城市公交、地鐵、高鐵、出租車、網約車、長途客運、高快速路、碼頭,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健康管理的要求,落實防護措施,恢復運營。運營單位負責做好司機、乘客體溫測量及綠色健康碼的檢查。
全文如下:
根據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17號通告精神,結合南沙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實際情況,為保障廣大市民健康安全和正常生產生活需求,現將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調整情況通告如下:
一、關於交通管制措施調整
(一)在南沙港區作業的貨車,由廣州港集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強對進入港區車輛司機防疫管理。
(二)南沙區(除南沙港區外)的貨車,由貨車運營管理單位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加強司乘人員防疫管理後方可通行。
(三)客車司乘人員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健康管理的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後方可通行。
(四)全區城市公交、地鐵、高鐵、出租車、網約車、長途客運、高快速路、碼頭,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健康管理的要求,落實防護措施,恢複運營。運營單位負責做好司機、乘客體溫測量及綠色健康碼的檢查。
二、經疫情風險評估,將南沙街越秀濱海新城20棟由封控管理調整為嚴格的健康管理。
以上防控措施,依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記者 賴小青 通訊員 穗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