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計劃詳情昨日出台,如期將於暑假期間發放,惟細節則有不少調整,適用範圍既涵蓋了公共交通,使用時限最長更達7個月以上。發放消費券的原意,重在提振疫下經濟,故在設計上盡量避免替代效應,繼而爭取刺激額外消費;現在敲定的方案,更多從下而上照顧不同市民的需要,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言把選擇擴闊些、把彈性擴大些,充分體現政府如何從善如流,讓消費券的振經濟及紓民困功能發揮至極。
市民可分別透過四種儲值支付工具領取總值5000元的消費券,四個選擇實照顧了不同的消費模式及個人需要,各適其適,自由度高。
最大調整見諸八達通方面,畢竟它有別於電子錢包,並不能夠限制用途,故消費券於此的領取及使用細則,都與其他三者有所不同。然而,與其說這是受限技術因素,不如說是目標不一所致。因為,電子消費在港遠未普及,網上零售只佔香港市場的7%,尤以長者最不習慣,而相關弱勢社群的消費能力又往往最弱,並最擔心在限期前花不盡5000元;此所以,八達通版的消費券,誠宜賦予更大的彈性,主要發揮紓民困的作用,供領取者在較長限期內安心消費,可供消費的項目也放寬至包含交通費用在內。當然,這或損害到消費券對經濟拉動的乘數效應,但對改善民生、減輕基層市民生活壓力方面,效益卻絕對不能否定。
至於2月預算案公布後,已心中有譜如何利用消費券大額消費的,則較適合透過三種電子錢包領取。理由是電子錢包版消費券,只分兩期發放,並且更早全額發放,繼8月份領取第一期2000元後,10月份已可再領3000元,反觀八達通版於10月份只獲派2000元,所剩餘的1000元則要最快12月才有。無疑,這對拉動消費的效果最大,最符合計劃推出的初衷。而且,電子消費乃未來的大勢所趨,措施對香港推動創新科技及智慧城市也大有裨益。據了解,消費券計劃公布至今不足4個月內,四種儲值支付工具累計錄得的新商戶安裝數量便急增1.3萬個,展望細節出台後數字還會增加。
總的來說,消費券可望一石二鳥,一是提振疫下消費,二是紓緩疫下民困。接下來的重點,乃如何進一步發揚上述兩大功能。
例如,在官方估算措施可望推高GDP增長0.7%的基礎上,商界好應把握政府吹起的東風機遇,配合消費券計劃加強推廣,甚而與此前的谷針優惠結合起來,進一步谷起受惠財富效應下的消費意欲及消費氣氛,則市場及市民皆可獲益更多。其中,信和已聯手AlipayHK及livibank推出總值逾2000萬元的獨家優惠,可謂慧眼獨具。此外,坊間再花精力研究如何「鑽漏洞」來「套現」消費券之類,恐已不切實際;以八達通版為例,首兩階段發放的4000元的使用時限已延長至最多7個月,即平均每月花費570元、即每日僅需20元已可避免「使剩」,試問在今日香港豈有什麼難度可言?單是食物開支已夠「使凸」,更莫說現在放寬到交通開支。所以,大家不如將心力放在如何花好消費券,肯定更有意義。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