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舉行的《貴州省長征國家文化公園條例》新聞發布會上透露,中國首部涉及長征國家文化公園的地方性法規——《貴州省長征國家文化公園條例》經貴州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何力說,《條例》的出台是貴州用好紅色資源、賡續紅色血脈的具體體現。貴州長征國家文化公園立法全國是首例,將為貴州省建設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傳承弘揚長征精神提供法律保障。
《條例》共七章五十二條,充分發揮立法對長征國家文化公園貴州重點建設區相關工作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注重從制度安排上解決保護、建設、管理和利用過程中面臨的具體問題。
《條例》中所稱的長征國家文化公園是指中央紅軍以及紅二、紅六軍團在貴州行經、駐紮、戰鬥過的區域,其範圍包括中央紅軍與紅二、紅六軍團在貴州活動的地方和線路及其周邊與紅軍長征相關聯的重要不可移動文物、會議會址、活動遺址、紀念設施、村落以及相關旅遊景區和景點等。
《條例》注重保護,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新發現的長征遺址遺存的價值,依法將其認定為相應級別的文物並做好建檔工作。《條例》規範建設,明確了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應當統籌規劃建設,突出長征文化主題,體現公園屬性,並與歷史文化、民族文化、自然生態相協調的原則。《條例》還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協調長征遺址遺存和長征文化資源與經濟發展、城鄉建設、民生改善的關係,充分發揮長征國家文化公園的功能價值,推動合理利用。
據悉,為貫徹落實長征國家文化公園貴州重點建設區工作,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組織編制了《長征國家文化公園貴州重點建設區建設保護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