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團前司庫詐騙秘書服務費16.5萬元 被判監3個月

2021-06-29 16:59
來源:香港商報網

 深水埗住宅大樓業主立案法團一名前司庫偽稱聘用1名兼職文員,詐騙法團支付服務費近14年,涉款約16.5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今日(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刑入獄3個月、緩刑兩年。

 據了解,被告為79歲譚炳煥,今日承認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表示,被告有計劃地安排詐騙勾當,勾當歷時長並違反誠信。但徐官信納被告曾為該法團執行相關秘書工作及考慮到他承認控罪及有悔意,願意向法團歸還全款,遂判他入獄3個月、緩刑兩年。

 案情指,住宅大樓業主立案法團在2003年9月決議通過僱用1名兼職文員處理秘書事務,而1名聲稱由被告介紹人士獲聘。法團自此每月向該兼職文員發放1張1000元支票作為秘書服務費,在2003年10月至2017年6月期間,共支付約16.5萬元秘書服務費。

 而廉署調查顯示,該名兼職文員其實是被告虛構出來的人物,有關秘書工作是由被告負責處理,被告簽署確認兼職文員收妥秘書服務費,但自己卻收下有關費用,並將款項存入自己銀行戶口或屬於其家庭成員但由他操作的銀行戶口。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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