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修訂特區養老保險條例8月1日起實施

2021-07-06 11:51
來源:香港商報網

    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近日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獲通過,並將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授權政府調整單位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

 去年,深圳市將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3%提高至14%,目前,除廣東、浙江外,其他省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均為16%。深圳市當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最低工資標準,低於廣東省繳費基數。2019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出台社會保險費率的相關方案,規定以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同時規定「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目前低於16%的,要研究提出過渡辦法」。

 據介紹,隨着中央調劑制度和省級統籌制度的深入推進,深圳市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下限最終將與國家和省要求保持一致。但如果一步調整到位,將一次性大幅度提高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成本,需根據本市實際情況適時逐步過渡。參照廣東省、海南省和廈門市等地做法,《條例》授權市政府將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繳費比例調整過渡至國家和廣東省規定的標準。

[責任編輯:楊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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