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此前備受關注的「重慶姐弟墜樓案」在重慶市南岸區法院開庭審理,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張波和葉誠塵涉嫌犯故意殺人罪一案。
2020年11月2日下午3時許,重慶市南岸區錦江華府小區2個幼兒從15樓墜樓。女孩不到3歲當場死亡,男孩送到醫院後,最終也搶救無效死亡,年僅1歲半。
據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起訴書顯示,2019年4月左右,犯罪嫌疑人張某隱瞞已婚身份追求葉某並私下建立戀愛關係。此後葉某在得知張某有孩子的情況下,繼續與其交往。2020年2月份,張某與孩子的母親陳某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女兒由女方撫養,兒子在六歲前暫由男方撫養,六歲後歸女方撫養,男方到時給予80萬元經濟補償。
因犯罪嫌疑人葉某無法接受張某有小孩的事實,自去年2月起,張、葉二人產生共謀殺害兩個小孩的想法,並多次通過面談、微信聊天等方式,最終商定採用意外高墜的方式殺死張某甲和張某乙。同年6月以來,葉某曾多次催促張某作案。
2020年11月1日,張某主動聯繫前妻,將女兒帶至自己家中留宿,次日下午15時30分許,張某趁其他家人外出之際,將兩個孩子從次臥飄窗處扔下,致女兒當場死亡,兒子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
事件發生後,有同小區居民看到張某沖至孩子墜亡現場嚎啕大哭,並用頭撞地。當時,鄰居大多以為這是一起意外墜樓事件。事發後,張某對外解釋下午正在睡覺時,聽見樓下有人大喊才發現孩子已經墜樓。
在對該事件深入調查十天後,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分局對張、葉二人進行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經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檢察院批准,執行逮捕。隨着該案偵查終結,移送至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公訴,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張波、葉誠塵共同故意殺人,致二人死亡,其行為均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應該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重慶市者羽律師事務所律師游飛翥表示,《起訴書》表明張某和葉某在案發一周前已經準備作案。後因孩子的母親在場,計劃被迫延遲。在這段時間內,張某非但沒有收手,而最終將親骨肉推下15層高樓。堅持執行謀殺計劃,足以證明兩人非「激情殺人」,主觀惡性極大。
有律師分析認為,從針對本案被告張、葉兩人的指控事實來看,已經達到適用死刑的標準。對於張某和葉某,究竟如何判罰,有待於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進一步審查,若法院認定葉某在謀殺過程中起到決定性或主要作用,例如直接威逼、教唆實施殺人,對葉某的判罰,將不會輕於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