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警涉於前年10月至去年2月期間,利用2個銀行戶口處理海外電郵騙案逾53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案件原定今日(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惟女警承認2項洗黑錢罪,裁判官下令被告手提電話須充公,還柙至10月6日判刑。
被告區嘉曼,被控於2019年10月15日與去年2月18日之間,在香港與一個名為「Mercel」的男子串謀,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筆逾15萬港元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她另被控於2019年12月12日與去年2月18日之間,在香港與一個名為「Mercel」的男子串謀,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筆合共逾37萬港元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