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27日被裁定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罪名成立。網上有評論指,唐英傑曾獲法援署委派5名律師參與案件,署方昨晚(28日)澄清指,只曾就有關案件,委派一名資深大律師及一名大律師,另外一名獲法庭接納以義務性質參與的大律師,並非由署方委派。
唐英傑被控於去年7月1日,駕駛一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正執勤的警員,被控煽惑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
首宗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27日被裁定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罪名成立。網上有評論指,唐英傑曾獲法援署委派5名律師參與案件,署方昨晚(28日)澄清指,只曾就有關案件,委派一名資深大律師及一名大律師,另外一名獲法庭接納以義務性質參與的大律師,並非由署方委派。
唐英傑被控於去年7月1日,駕駛一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正執勤的警員,被控煽惑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