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今日(3日)拘捕一名食肆女董事,她涉嫌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食品,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接獲舉辦指,一間位於大埔的食肆出售聲稱為「鮑魚」的食品,懷疑該些食品附有虛假商品說明。海關人員其後到該食肆試購兩款分別聲稱為「鮑魚火腿絲通粉」和「鮑魚火腿絲奄列」食品,並將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作檢驗。
化驗結果顯示,該兩款食品聲稱為「鮑魚」的材料實則是魷魚,與聲稱不符。海關經調查後,今日(3日)拘捕一名47歲食肆女董事。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萬元及監禁5年。
頂圖:涉案的「鮑魚火腿絲通粉」。
涉案的「鮑魚火腿絲奄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