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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受审案件量全国第一

2016-01-14             江苏 > 要闻热点
来源: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记者戎晨报道:1月14日,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5年江苏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633486件,审执结1341019件,同比分别增长17.31%和15.09%,受理案件数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审执结案件数量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南京虐童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江苏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表示,2015年,江苏全省各级法院采取“5+2”(即5个工作日、2个休息日不休)、“白加黑”(即白天工作、晚上加班)工作方式,深入推行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办案制度,通过主持庭审、案件评议、审签文书方式参与定案,全省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167.36件,是全国平均值的2.7倍。

  周继业称,江苏全省法院密切关注大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一审审结教育、医疗、住房、劳动争议、拆迁补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81849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记者就“南京虐童案”采访了江苏省高级法院研究室主任孙辙,他说,南京虐童案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中国传统上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说法,因此,在对未成年的教育中,大多数人认为打骂孩子没有问题。本案审理难点在于传统的家庭观与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一定的冲突,法律认定该教育方式已越界,但传统价值观确认为,这只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管理。

  孙辙说,本案的审理及司法裁判的意义在于,未成年人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虽有教育管理子女的权利,但权利应受到国家法律的监督,不得超越法律的边界。一旦侵害到子女的生命健康权,构成犯罪,国家作为未成年人的最高监护人,将以公权介入,法律应当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的保障,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方式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