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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明年第三级水价或将超9元

2014-01-07             江苏 > 要闻热点
来源:扬子晚报

   2015年底前,全国设市城市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三级阶梯价格比例明确为不低于1:1.5:3;第一、第二级覆盖面明确为80%、95%……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部署全面实行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这意味着,在两年时间内,江苏各地的水价都将比对新标准进行调整,而江苏首个实施阶梯水价的南京市,分级水量和水价都面临着大幅变动的可能。 扬子晚报记者 石小磊

 

  时间表

 

  明年年底前全面实行阶梯水价 凡调水价必须同步“走阶梯”

 

  国家发改委、国家住建部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实施居民阶梯水价要全面推行成本公开,严格进行成本监审,依法履行听证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水价制定和调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通过设定减免优惠水量或增加补贴等方式,确保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而降低。地方应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今后凡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必须同步建立起阶梯水价制度。已实施阶梯水价的城镇,要进一步完善。

 

  两核心

 

  三阶梯价格比例1:1.5:3 一、二阶梯覆盖80%、95%家庭

 

  在此次的意见中,最大的关注点就是,国家明确了阶梯水价制度的两大核心要素,一是按不少于“三个阶梯”来设置阶梯水量,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

 

  另一个就是首次公开明确了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的定价比例,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区应进一步加大价差。事实上,这一比例的设置与目前不少城市执行的标准是有很大差距的。

 

  看江苏

 

  我省已有9市实施阶梯水价 泰淮盐宿四市明年年底前完成

 

  国家两部委的指导意见对江苏居民水价会带来多大的影响?昨天记者采访了江苏省物价局工业品价格处负责人。据悉,江苏阶梯水价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目前13个省辖市中已有9市实施了阶梯水价,此前我省自定的目标是2017年前全面推开,但是根据两部委的意见,看来速度要加快,而且已实施的9个市也要在2015年底前对照新标准进行调整。

 

  省物价局工业品价格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05年南京市第一个试点阶梯水价以来,省内多市陆续进行了阶梯水价改革。截至目前,除泰州、淮安、盐城、宿迁外,其余9个省辖市已经实施了阶梯水价。在余下的四个省辖市中,泰州市举行了阶梯水价的听证,但没有最终出台。截至目前,我省有7个市居民水价在3元/立方米以上,其中单价最高的是苏州、无锡,均为3.2元,其余依次为宿迁(3.12元)、南京(3.1元)、常州(3.07元)、镇江(3.05元)和扬州(3元)。“此前,我省自定的目标是2017年必须完成阶梯水价改革,现在国家明确了以2015年底为期限,那肯定就要按国家要求提前实施。”

 

  南京自来水价格调整猜想

 

  当前南京居民水价是这样的

                                             月阶梯水量(4人以内按户,5人以上按人计)         到户价

 

       第一阶梯                      每户≤20立方米或每人≤5立方米                         3.1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                    20<每户≤30立方米或5<每人≤7立方米                  3.81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                     每户>30立方米或每人>7立方米                         4.52元/立方米

 

  明年年底前

 

  南京水价可能变成

                               到户价

  第一阶梯      3.1元

 

  第二阶梯       4.65元

 

  第三阶梯     9.3元

 

  本报 万惠娟 制图

 

  南京第三级水价或将破9

 

  自来水价及阶梯范围都将面临调整

 

  虽然南京是江苏第一个实施阶梯水价的,但是别以为这次国家的指导意见与南京人无关。对照两大核心内容,无论是阶梯的分级水量覆盖面,还是分级水价比例,南京现行的标准都不符合国家两部委的新规定。

 

  第一阶梯覆盖家庭将从95%降为80%

 

  2005年南京试点阶梯水价之初,曾进行测算,全市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下的自然户占到94.9%,超过20立方米的只有5%左右,也就是说,当初南京推行阶梯水价时第一阶梯的覆盖面设置在了95%左右。此后在2011年时南京市自来水公司曾经进行测算,当年执行第一阶梯价格水量8115万立方米,占95.97%; 第二阶梯价格水量188万立方米,占2.22%;第三阶梯价格水量153万立方米,占1.81%。这也就是说,2011年全市抄表到户的自来水用户中,95.97%的用户执行的是第一阶梯价格。

 

  对照国家两部委新的指导意见,第一阶梯价格为基本生活用水,只能覆盖80%家庭,而第二阶梯被定在了95%,这也意味着南京的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用水量都要下调,有至少几万户的家庭会面临“第一阶梯”不够用,而用到加价的水。

 

  第三级水价标准将会涨一倍

 

  不仅分级水量的调整可能带来居民用水支出的增加,水价本身也面临上调。目前,南京市居民用水三个阶梯的价格分别为3.1元、3.81元和4.52元,比例为1:1.2:1.5,第三级的水价才是第一级的1.5倍。对照一下国家新指导意见,如果第一级水价不变,那么第三级的水价可能会超过9元/立方米。

 

  南京老五县范围明年底前也须“走阶梯”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还剩下原老五县的地区并没有实施阶梯水价。根据国家两部委的要求,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也就是说,江宁、高淳、溧水、六合、浦口也应当在2015年底前执行阶梯水价。

 

  还有3问

 

  1、水价比例是指到户价还是供水价格?

 

  此次两部委指导意见中所称的“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这里的水价是指最终的到户自来水价格,还是指供水价格这一小块呢?“这个意见从去年夏天开始征求意见,我们曾多次向国家发改委询问,这个水价到底是指哪一块?但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省物价局工价处负责人说。如果说这里的水价指的是“供水价格”,那这两年内水价即便调整也没有那么大的幅度。如果就是指到户价,那第三阶梯的价格就必须达到第一阶梯的3倍。

 

  2、“设市城市”范围到底有多大?

 

  省物价局工价处负责人说,由于具体文件还没有最终下发,“设市城市”具体明确指哪些城市,他们也不能给出明确答复。不过,据省民政厅区划处负责人介绍,“设市城市”在我国包括三类,直辖市、地级市和县级市。我省共有13个省辖地级市和23个县级市,他们都属于“设市城市”。如果按照这一通用定义,2015年底前,全省还有23个县级市也必须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3、会否下调基础水价来降低影响?

 

  在第一阶梯的用水量被压缩到覆盖80%家庭的背景下,第二、三阶梯的水价将影响到20%的家庭水费支出。南京是否会采取下调基础水价的办法,来减少水价调整对居民的影响,现在还不得而知。南京市物价局人士回应表示因为还没有接到文件,不便具体回答。

 

  多说1句

 

  居民水价最高超过特种行业两倍恐过高

 

  南京居民一年洗马桶的水相当于50个玄武湖!国家两部委的新意见,势必将给居民带来一个更为严厉的阶梯水价,要求居民在节约用水上做出更多努力。不过,也有人对此提出疑问:南京生活用水一年五六亿吨,占比只有一成多。更多的水都被工业企业、农业生产、服务业等用掉了。相比之下,目前南京最贵的洗车、洗浴等行业的特种用水价格不过4.6元/立方米,把居民用水的第二阶梯、第三阶梯提高到超过特种行业的水平,是不是有失公平呢?

[责任编辑:劉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