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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今年新开工26万套保障房

2014-01-14             江苏 > 要闻热点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新华报业网讯 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3年江苏省城镇保障房建设情况,扬子晚报记者获悉,2013年江苏超额实现预定年度目标任务,省政府也已明确,今年继续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10项保障和改善民生实事,确定2014年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3万套,新开工26万套,其中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6万套。

 

  “2014年要加快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以共有产权为核心改进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彭向峰介绍。

 

  如何避免“开着宝马申请保障房?”

 

  关于保障房的准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江苏有没有把不符合条件的人群放到保障对象范围?如何避免“富人装穷”呢?

 

  “江苏已试点建立收入资产审核联动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曹云华回应。曹云华说,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收入资产情况审核;住房保障部门提供有没有买过房,有没有卖过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没有在本地区登记过住房等情况;公安部门参与审核联动,提供这个家庭有没有购买过轿车、货车等情况;工商部门审核申请对象经商办企业的情况;税务部门审核交税情况;“非常关键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些申请对象他们在银行存款情况怎么样,分布在哪些银行,总共有多少存款,都要准确。”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调研员杨明介绍,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已在南京、常州等9市建成信息比对平台,3个市已经在申报项目了;100个县市区中也已有68个已经建成了这个体系,“2014年9月份之前,要全面建立和运行。”

 

  收入增加了,反而无房可住?

 

  如果廉租房住户收入提高了,不再属于当地收入最低的群体,是不是必须搬离,而一下变成“无房户”呢?关于保障房的退出方式一直以来也颇受关注。昨日,曹云华回答说,江苏实施“梯度转换”政策,可以通过体系内转换实现安居,这也就意味着收入增加、不符合现有保障条件的家庭不用简单“退房”,避免钱多了反成“无房户”。

 

  曹云华举了个例子,比如过去低保户,收入条件改善了,收入增加了,不再符合低收入、低保的住房保障条件,但改善以后的收入条件、资产情况,仍符合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保障条件,依然还在住房保障范围之内,那么就可以提高他的廉租住房的租金,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实现从廉租保障向公租房保障的转换。“如果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条件,已经具备了利用自己的收入在市场上租赁社会租房改善住房的条件,或者已具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对他原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市场的租金标准,来收取市场租金。”曹云华说,考虑到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环境,包括就业、教育、生活等方面,如果强行让不再符合的家庭搬出原来的住房,很可能因此迫使他们失去多年居住积累形成的教育、就业、生活等资源,所以江苏将尽可能多使用梯度转换的方式,从政策上实现完全退出。

 

  目前江苏正在金湖县和洪泽县两地试点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扬子晚报记者王赟

 

  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数据通报

 

  ●实现新开工26.22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4%;

 

  ●基本建成23.9万套(同比增6.75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32%;

 

  ●累计形成保障性住房资源204万套(间);

 

  ●公共租赁住房示范项目建成率达91%,其中绿色建筑覆盖率达50%;

 

  ●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约775亿元;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入住总量比2012年增加16%。

[责任编辑:劉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