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27日召開記者會,回應拘捕林卓廷等人案件,指出對於有人指警方改寫歷史,將「無差別襲擊」變為「旗鼓相當」,他表示警方無意改變歷史,強調歷史自有公論。另有指元朗事件由接報到警員抵達是30多分鐘,26日陳天柱高級警司所講的18分鐘是快速應變部隊接到通知至抵達的時間,鄧炳強認為前者30多分鐘是不理想,警方現時正進行檢討,日後會在同樣情況下如何快速應對。至於有人抹黑警方「警黑勾結」,鄧強調指控無理,目的是打擊警方執法能力,是犯法的人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企圖得以脫罪。
鄧炳強於記者會強調警方無意「改寫歷史」。記者 崔俊良攝
正檢討快速應對事件方案
鄧炳強2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指警務人員應集中在事實及證據,任何評論都是不必要。他指出,元朗721事件發生超過1年,警方26日拘捕13名人士,包括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並控告林卓廷等共7人參與暴動,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解釋,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陳天柱26日交代案情時,稱事件是由持不同意見及派別人士的對峙及聚集,演變成暴力衝突,又指「無差別襲擊」是不正當描述、「雙方勢均力敵和旗鼓相當」,同時澄清,警方接獲指示後18分鐘到場,非早前所稱39分鐘。
鄧炳強表示,由接報到警員抵達是30多分鐘,陳天柱所講的18分鐘是快速應變部隊接到通知至抵達的時間,鄧認為前者30多分鐘是不理想,與市民期望有落差,警方現時正進行檢討,日後同樣情況如何快速應對。他強調,警方說法無前後不一,由有人報案到應變小隊到場處理,時間為30多分鐘。他續稱,對於有人指警方改寫歷史,將「無差別襲擊」變為「旗鼓相當」,他稱警方無意改變歷史,因歷史自有公論,他認為警務人員應集中在事實及證據,任何評論都是不必要,如證據顯示有人犯法,便採取拘捕行動。
稱陳天柱應集中陳述事實
至於陳天柱在26日提出是否個人言論或代表警隊看法,鄧炳強表示,不必要的形容都會引起很多誤會和揣測,他認為不必要,並指陳天柱應該集中陳述事實,不必要作其他形容。
鄧炳強又指,關於721事件,有人抹黑警方「警黑勾結」,他澄清「指控無理」,目的是打擊警方執法能力,是犯法的人、想犯法的人和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得以脫罪,他強調:「唔會成功!」對於報案人被捕,鄧炳強指是否拘捕及檢控是基於事實及證據,報案人或受害人並不重要,報案人犯法亦要被捕,報案非免責條款。
強調報案非免責條款
此外,鄧炳強強調,26日警方未得授權播放新聞片段,引起相關傳媒不滿,他解釋一般情況下會盡量事先與相關媒體聯絡,但當天事出倉促,無與相關媒體聯絡,相信片段能令市民得知真相,增加知情權,有關片段在媒體出現過,希望各傳媒基於公眾利益及知事權不要太介意,警方會確保日後使用片段會與媒體事先聯絡。(記者 周偉立)
香港商報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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