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
據央視新聞消息,9月8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师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师資格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师范生教师資格準入辦法,吸引優秀人才到中小學任教。
相關高校從2021年起可參加免試認定改革
《實施方案》規定,招收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师范生的高等學校從2021年起,可參加免試認定改革。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應根據培養目標分類對本校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师范生開展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屆及以后年份畢業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考國家中小學教师資格考試全部或部分科目。
教师資格準入關口前移 壓實高校主體責任
教育類研究生是指教育學學術學位研究生、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和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公費师范生是指入學前與培養學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师范生公費教育協議》,享受國家或地方师范生公費教育政策的师范生。
《實施方案》要求,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校,要根據师范生教师職業能力標準,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
分類確定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
《實施方案》根據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师范生的培養目標,將免試認定教师資格的情況分為三類,不同類別可認定的教师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各不相同:
第一類是對以幼兒園、小學教师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师范生,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师范生教师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申請認定相應的幼兒園、小學教师資格。
第二類是對以初級中學學科教师、高級中學學科教师、中職文化課學科教师、中職專業課教师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师范生,參加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师范生教师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和培養目標,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科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师資格。
第三類是對以初級中學教师、高級中學教师、中等職業學校教师為培養目標但所學專業沒有明確教學學科和教學專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师范生,應在學校自行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中加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筆試。其中,國家中小學教师資格考試中已開考的科目,應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师資格考試筆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國家中小學教师資格考試中未統一開考的,由學校在师范生教师職業能力測試中統一命題組織實施。學校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申請認定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一致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师資格。
香港商報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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