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09-24 11:19
鑑於全球以及本港新冠肺炎疫情發展,政府今日(24日)會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599H章)的最新指明刊憲,以更有效應對疫情。考慮到最新的公共衛生風險評估,以及疫情的變化和發展,食物及衛生局局長會刊憲維持已實施的條件,並將英國加入指明地區,生效日期為10月1日,並維持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政府早前訂立第599H章,就從極高風險地區到港人士實施檢測及檢疫條件,以減低他們為香港帶來的衛生風險。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已在較早時候刊憲指明有關措施適用於10個指明地區(即孟加拉、埃塞俄比亞、印度、印尼、哈薩克斯坦、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南非及美國),並因應規例實施以來的實際情況調節相關條件。
從相關地區來港人士,須持有效的新冠肺炎病毒陰性檢測結果,以及已訂住酒店檢疫證明,方可登機。到港人士如沒有遵從提供資料的要求,或明知或罔顧實情地提供任何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如交通工具上有到港人士不符合食衛局施加的條件,交通工具營運人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第五級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香港商報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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