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0-09 19:40
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困。國慶佳節,有人趁著初秋好時光選擇回家探親,有人收拾行囊和朋友外出旅游,而深圳市鹽田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和“三前移”項目排查員卻始終堅守崗位,並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輪胎意外滑落導致的損害賠償糾紛。
10月4日,一工地農民工陳某在下班期間路過某輪胎維修店,被從正進行卸貨業務的貨車上滑落的輪胎擊中,導致粉碎性骨折,被送往鹽田區人民醫院就醫,初步判斷醫藥費高達10萬。
高昂的醫療費對于家庭經濟拮據的陳某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陳某認為輪胎店老板應承擔醫療費,但雙方就事故責任和賠償金額引发了爭議,多次溝通無果。
一方面,輪胎老板不願承擔責任;另一方面,等待手術的陳某無力支付醫療費。為此,鹽田街道調解員聯合排查員立即介入調查了解情況。
在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后,經過分析歸納,調解員確定焦點在于事故的責任劃分及賠償數額。一是輪胎店老板在卸貨的過程中沒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及時引導過往群眾遠離危險區,應負部分責任;二是貨車司機在卸裝的過程中沒有進行專業操作導致輪胎分散滑落,也應負部分責任。
5日下午,為及時帮助傷者交上醫療費不耽誤治療,駐鹽田派出所工作室調解員組織輪胎老板和傷者家屬進行調解。調解員依照調解流程,告知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回避等事項,同時對雙方的身份進行確認。
由于輪胎店老板的逃避行為已經激化了傷者家屬的情緒,調解員采取“同理心”技巧及時安撫家屬的情緒,將雙方分開,轉入“背靠背”調解。
調解員先從“法”的角度出发,向輪胎老板普及教育法律法規,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作為輪胎店的老板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經過調解員的耐心勸導,輪胎店老板終于願意承擔相關責任,但是他也提出了疑慮,事故的发生並不是商店的全部責任,貨車司機也應負部分責任。“如果我現在墊付醫療費,以后怎麼追回責任司機應付的錢?”對此,“三前移”項目排查員試圖聯系貨車司機,但沒有成功。
眼看調解要陷入僵局,調解員立即從“情”的角度勸說,“現在最緊要的是傷者能得到及時有效治療”。為消除當事人的疑慮,鹽田派出所民警表示可以在后期協助其進行責任劃分。
經過長達4個小時的耐心勸導,最終,輪胎店老板同意先行墊付醫療費,帮助傷者順利完成手術治療。 (徐豔琼 李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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