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0-16 14:41
中國商務部16日決定對原產於日本、美國、韓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聚苯硫醚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保證金幅度最高達220.9%。
商務部當天公布對原產於日本、美國、韓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聚苯硫醚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經初裁,商務部認為原產於日本、美國、韓國和馬來西亞的進口聚苯硫醚存在傾銷,中國國內聚苯硫醚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故決定對該產品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
按規定,自2020年10月17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該產品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其中,日本公司傾銷幅度從25.2%到69.1%不等,美國公司從214.1%到220.9%不等,韓國公司從26.4%到46.8%不等,馬來西亞公司從23.3%到40.5%不等。
聚苯硫醚廣泛應用於紡織、汽車、電子電器、機械、石油、化工等領域。
香港商報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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