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0-27 14:15
上圖為被告梁珏榮。圖:星島
10名休班警務人員於今年4月在元朗食「宵夜」,期間一名男警長因不敬酒遭揶揄而起爭執,扯一名女警頭髮。被告27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水佳麗押後案件至11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案情指今年4月19日,一行10名警員在元朗屏會街食「宵夜」歡送女警蘇伶雅,蘇向被告梁珏榮敬酒,梁回絕後遭蘇揶揄,又被紅酒潑中皮鞋,2人遂起爭執,其他同袍見狀分開2人,拉蘇離開餐廳到對面行人路,被告追上截停蘇,發生肢體衝突,並扯蘇頭髮逾10秒。其他人見狀制止,眾人隨後散去。蘇淩晨5時許報警,驗傷指頭皮腫痛。梁隨後自首,2次警誡下供詞均否認曾扯蘇頭髮。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扯頭髮惡意程度低,被紅酒潑中皮鞋下一時情緒失控犯案,曾獲美國執法部門及市民讚揚逾20次,正尋求心理醫生協助,了解何以會做出如此愚蠢的行為。又指被告會因此失去工作時,遭水官質疑「有冇咁嚴重呀?」、「唔係事實唔好隨便講」。辯方亦曾指案發時蘇正在跌下,被告捉住蘇頭髮以扶住蘇,控方不同意,辯方其後收回。
香港商報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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