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2020-10-30 14:27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29日被大法院(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7年。據韓聯社30日消息,李明博對這一判決結果表示,自己會堅強地挺下去。
消息人士透露稱,大法院29日作出判決後,李明博對前來家中安慰的親信們表示,「不要太擔心我個人」。報道稱,李明博政府時期的親信們從當天上午開始就聚集在其家中的接待室,安慰這位前總統。
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29日以貪污受賄等罪名,終審判處前總統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
韓國大法院終審維持二審判決結果。除判刑17年有期徒刑外,法院還判處李明博130億韓圜(約合7670萬人民幣)罰金,追討犯罪所得57.8億韓圜(約合3410萬人民幣)。
據韓國媒體報道,韓國大法院還維持了此前取消李明博保釋資格的決定。預計李明博將於幾天後入獄服刑。
2018年4月,韓國檢方以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逃稅等多項罪名起訴李明博。同年10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30億韓圜。李明博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2020年2月,首爾高等法院二審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因涉案金額較一審增加,二審判決量刑也相應加重。
李明博出生於1941年,2008年至2013年任韓國總統,是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韓國第四名遭刑事定罪的前總統。
香港商報2020-10-30
香港商報2020-10-30
香港商報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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