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1-03 16:12
一名39歲無業婦去年11月中旬疑在沙田堵路聲援在中文大學的「示威者」,期間涉用磚頭掟警員,被控企圖襲警。裁判官李志豪今日拒絕接納被襲警員的口供,指其庭上供詞與早前三份書面供詞不同,包括縮短雙方距離及縮小磚頭尺寸,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警員早前在三份供詞上表明,當時他與被告有10米之遙,庭上改稱約距7至8米;供詞指被告手持的磚頭尺寸約為20x10cm,在庭上改為10x5cm。李官稱,理解以肉眼估算或會出錯,惟警員在一星期前已發現自己的口供有誤,但未有作任何更正,故無法依賴其證供。
39歲被告鄭卓敏被控一項企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她於去年11月13日,在沙田鄉事會路與大涌橋路交界企圖襲擊警員 24530。
香港商報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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