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1-25 12:29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該條文指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但回歸以來,經歷五屆政府,這項立法工作仍未完成,令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明顯缺口,帶來極大風險。
她形容,去年6月的「修例風波」,大家看到的不單是不斷升級的暴力破壞,更是反對勢力及鼓吹「港獨」、「自決」等組織公然挑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政權,乞求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甚至制裁香港,而外國政府及議會介入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亦變本加厲,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香港局勢的變化到了「非中央出手不行」的地步。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本年6月30日通過《香港國安法》,並按《基本法》第18條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同日在香港實施。
林鄭月娥強調,《香港國安法》為恢復香港穩定帶來顯著效果:鼓吹「港獨」及與外部勢力勾結的情況已逐步減退;部分頭面人物明顯收斂;激進的組織停止運作或解散;涉嫌違法人士畏罪潛逃;而街頭暴力行為也大幅減少。經歷了一年的社會動盪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香港市民終於可重新依法享有其基本權利和自由。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特區政府有必要加強宣傳和教育,提高香港居民的國家安全概念和守法意識。政府正按制定有關計劃,亦會用好每年的「憲法日」和「國家安全教育日」,進行更具規模的公眾教育工作。
香港商報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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