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
2020-11-26 16:08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和承擔。局方決定,推行現職公務員進行宣誓或簽署聲明時,會全體公務員一次過進行,不會分階段落實。局方正就如公務員不簽署聲明可如何跟進諮詢律政司。
聶德權:是責任和承擔
聶德權指出,要求公務員作出宣誓或簽署聲明,是對公務員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一種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並且讓公務員更明確地意識到其公職身份所帶來的責任、承擔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鞏固和推廣公務員隊伍要恪守的核心價值,確保特區政府有效管治。公務員事務局已發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後加入政府的公務員簽署聲明,作為聘用條件的一部分,於今年7月1日至10月31期間,加入特區政府並已作出聲明的公務員,共有約2980名,沒有公務員因不簽署有關聲明被終止聘任。
被問到若現職公務員拒絕簽署,會否被懲處。聶德權表示,局方會先了解拒絕原因,但拒絕簽署會令人懷疑相關人士是否未能接受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並坦言此舉會令其升遷受到影響,相關細節仍需與律政司商討。他強調,公務員與一般市民同樣享有言論自由,但公務員有其身份,公務員有責任支持特區政府施政,他們在表達意見時須注意不可與其公職身份出現衝突,除了特定職系,其他公務員仍有參與集會的自由。(记者 叶佩如 摄影 馮翰文)
香港商報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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