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2-04 23:19
據共同社4日報道,日本東京高等法院3日在二審作出判決,勒令日本政府賠償一名遭暴力對待的中國女性。
被東京入國管理局(現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收容、2018年被強制遣返的一名56歲中國籍女性,此前以遣返時遭到職員暴力對待為由,起訴要求日本政府賠償330萬日圆(約合人民幣21萬元)。東京高等法院3日在二審判決中認定存在「違法的暴行」,撤銷了東京地方法院駁回該女性要求的一審判決,勒令支付11萬日圆。
高院的判決顯示,該女性2014年被要求強制離境,2018年4月被強制遣返。遣返過程中,該女性倒在地上之時,4名職員把她臉朝下壓住,扭轉了其感到疼痛的右手腕。
審判長定塚誠指出,從入管拍攝的影像可以看出,職員刻意掰彎其右手腕,雖然女性慘叫著懇求放開,也沒有減輕力度,而是繼續扭轉。定塚做出判斷稱「趁著痛苦強迫其聽從己方的命令,是違法的」。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表示,將詳查判決書,妥善應對。
香港商報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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