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2-05 08:33
警區人員4日在將軍澳展開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拘捕4名年齡介乎19至54歲男子,他們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領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4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行動中人員亦檢獲4輛電動滑板車。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再次呼籲市民遵守相關法例。將軍澳警區亦會繼續在區內執法,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圖源:資料照片)
香港商報20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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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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