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2-07 16:20
今年5月13日,位於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分店遭「示威者」破壞,涉案6人被捕,被控拒捕和阻差辦公等6罪。其中一名16歲少年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今日(7日)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引述被告感化官報告聲稱,整體意見良好,被告周建諾獲家庭支持,具自制能力,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深切反省後有悔意,故建議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溫紹明認為罪行及案情嚴重,惟考慮到被告年紀輕,又認同家庭的監管和支持對青少年罪犯改過自新尤其重要,被告亦已賠償涉案損失,遂依從報告建議,判處被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6名被告依次為16歲周建諾、周偕宜、戴嘉正、戴嘉平、17歲王嘉城和梁俊熹。周姓和戴姓4人被控在今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內非法損壞2部收銀機顯示屏和1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元。周偕宜和戴嘉平各分別被控一項拒捕罪,王嘉城被控意圖抗拒,戴嘉平遭受合法拘捕而襲擊,梁俊熹則被控一項阻差辦公。(圖:星島)
香港商報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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