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2-11 15:17
港府今日(11日)發表公眾諮詢文件,建議修訂《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加強規管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霉菌毒素等有害物質。諮詢期3個月,至2021年3月15日。
港府表示,考慮到黃曲霉毒素對本港市民的食物安全風險甚大,建議就一些較容易受黃曲霉毒素污染的個別堅果、花生和乾果,收緊《規例》現時許可的最高含量;亦建議一併降低黃曲霉毒素在其他一般食物中准許的最高含量。
另外,港府同時建議加強規管其他兩類霉菌毒素,即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及棒曲霉素在個別食物中的標準。
為加強保障包括嬰兒在內的市民健康,港府建議訂定或更新5種有害物質,即苯並[a]芘、縮水甘油脂肪酸酯、三聚氰胺、氯丙二醇及芥酸在食用油脂、調味品或擬供嬰兒食用的配方產品中的最高含量。
在參考世界衞生組織建議及其他地區的相關規管措施后,港府建議將「部分氫化油」列為食物中的違禁物質。
而為從源頭保障市民,港府建議在《規例》中訂明禁止輸入含有「部分氫化油」的任何食用油脂,以及售賣含有「部分氫化油」的任何食物(包括食用油脂)。如預先包裝食物含有氫化油,必須在其配料表中作出相應標示。
港府表示,為了讓食物業及檢測化驗機構等持份者有合理時間為更新的食物安全標準作好準備,建議自修訂規例刊憲起計,設定18個月的寬限期。
港府指,諮詢文件可在食物及衞生局(www.fhb.gov.hk)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www.cfs.gov.hk)網站下載;而市民可於2021年3月15日或之前,以郵寄(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港府合署43樓)、傳真2893 3547或電郵harmful-sub-consultation@fehd.gov.hk的方式就各項修訂建議提交意見。
香港商報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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