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2-22 18:04
四川銀保監局12月22日表示,決定對四川信託股東實施監管強制措施,自12月22日起,限制上述股東參與四川信託經營管理的相關股東權利,即不得行使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權利。
四家股東包括: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濠吉食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匯源集團有限公司。
據四川銀保監局發布的新聞稿,監管部門發現,四川信託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背離受託人職責定位,將部分固有貸款或信託資金違規用於相關股東及其關聯方。在監管部門責令整改後,相關股東拒不歸還違規佔用的資金,嚴重危及該公司穩健運行,損害信託產品投資者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
一並發布的答記者問稱,目前四川信託已不能正常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對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帶來較大不利影響。為控制事態發展,壓實機構主體責任,督促四川信託加快風險處置,儘快恢復正常經營,監管部門依法限制四川信託部分股東的股東權利。同時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發揮各方合力,加強對四川信託的有效管控。
「一方面督促其儘快改組董事會,聘請專業機構提供經營管理服務,加快風險資產處置;另一方面協調公安司法機關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對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佔用的資金加快清收。」四川銀保監局稱。
此外,四川銀保監局還表示,四川信託被管控後,其作為受託人與委託人/受益人的信託法律關係不會因此而改變。信託產品投資者需根據四川信託官網發布的公告,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對認購的信託產品份額進行登記,預計登記時間為3個月。工作組將對登記份額進行核對確認,並按照「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原則督促信託公司切實履行受託人職責,積極盤活、處置信託風險資產,依法保護信託產品投資者合法權益。
香港商報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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