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2-23 18:19
海關指,1名玩具零售商東主因在售賣模型玩具的過程中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該東主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15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向案中受害人賠償1200元及繳付500元堂費。
海關表示,它們早前接獲舉報,指1名玩具零售商東主涉嫌透過網上社交平台專頁以不良營商手法出售模型玩具,而海關經調查後,發現該東主曾透過專頁出售5款模型玩具,並在帖文上聲稱貨品為現貨及未有向消費者說明有關貨品的庫存狀況,在接受訂金後卻未能向消費者提供相關貨品。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在交易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或未能表露其商業用意,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香港商報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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