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2-24 18:33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24日)重申,處方一直按照既定的羈留政策,並在合乎有關法例要求和法院訂立的相關法律原則下,羈留非法入境者、逾期逗留人士或抵港時遭入境處拒絕入境人士。
入境處指它們留意到昨日(23日)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1名被羈留人士提出的人身保護令申請敗訴,而該名敗訴的申請人現時被羈留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等候遣送離境,其免遣返聲請已獲裁定不獲確立,並正就有關決定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入境處表示,原訟法庭認為申請人被羈留以等待遣送離境屬合法,而法庭亦指雖然現時積壓大量司法覆核許可的案件需時處理,但申請人的有關申請並未有不當延誤;而申請人也曾多次在港干犯嚴重刑事罪行包括多次販毒等,亦多次棄保潛逃及沒有依時向入境處報到,法庭認為當局對該人士如獲釋將有再次潛逃及犯罪的風險,並對社會構成威脅的評估合理。法庭同時提到沒有足夠證據顯示申請人在羈留期間未能獲得適切治療,最終駁回其申請。
入境處強調,人員一向依法執行職務,縱然過去面對部分人士或團體的一些欠缺事實根據的指控,人員依然公平公正地執法及履行職務;而入境處人員在未來會繼續緊守崗位,以維持社會秩序及保障香港市民利益。
香港商報2020-12-24
香港商報2020-12-24
香港商報2020-12-24
香港商報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