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2-25 09:51
涉嫌干犯欺詐罪,及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3日獲保釋,引發本港一片嘩然。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25日)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黎智英應否保釋,關鍵在於判斷黎智英會否潛逃。黎智英明顯地具有潛逃的動機和能力。
梁振英認為,黎智英和他的追隨者對香港的司法公正沒有信心,更是害怕被送往內地審訊,黎智英在美國和台灣有強大的政治聯繫和極高的反華價值,同時他本人財力雄厚,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都是他潛逃的動機和能力。
梁振英引述資料指,如果說法庭頒令的保釋條件足以防止黎智英潛逃,請看卡洛斯·戈恩(Carlos Ghosn)是如何在嚴格的保釋條件下逃離日本的。2019年4月4日,戈恩雖然因涉嫌贖職罪第4次被捕,東京法院繼續准許保釋,保釋條件十分嚴格,包括大約3500萬港元保釋金、限制居住、禁止出境、護照交由律師保管、旅行超過3天必須獲法院許可、戈恩住所玄關必須設置監視錄影機、定期將錄製影像提供法院、只能使用律師提供不能上網的一部手機,通話紀錄必須提交法院,及禁止與妻子接觸等。
其結果是,2019年12月29日傍晚後,戈恩就沒有再在日本露面,當晚,幾個大型音響設備箱在關西機場被裝上私人飛機,起飛前往土耳其。2019年12月31日,戈恩發表聲明,承認身在黎巴嫩。
梁振英Fb截圖
香港商報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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