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12-28 16:50
陝西省銅川市印台區人民法院27日對蔡永宏等29名被告人涉黑案宣判,首犯蔡永宏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該案是陝西省掃黑辦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涉案人數眾多,違法犯罪事實26起,涉及罪名12個,卷宗達244冊。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蔡永宏以陝西匯融典當行有限公司為依託,以親屬、親信關係為紐帶,糾集被告人汪明亮等刑滿釋放、吸毒、有違法犯罪前科、社會閒散人員26人,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存續十餘年,通過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採礦等違法犯罪活動及發放高利貸等手段,攫取巨額經濟利益,該組織共實施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妨害作證、非法採礦、非法佔用農用地、抽逃出資、高利轉貸等17起犯罪和2起違法事件,為非作惡,殘害群眾。
法院依法以被告人蔡永宏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證罪,非法採礦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抽逃出資罪,高利轉貸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等10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他28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1年至8個月不等刑期,並判處相應財產刑,依法追繳違法所得。
香港商報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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