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0-12-28 18:26
私隱專員公署指,高等法院今日(28日)就一宗在社交平台轉載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違反它們所頒布的臨時禁制令案件作出裁決,裁定被告民事藐視法庭罪名成立,判處被告即時監禁21日。
私隱專員公署引述法官判刑時指,「起底」行為對受害人影響深遠,不為任何人所容,而緩刑不足以反映罪責;私隱專員鍾麗玲則歡迎法庭裁決。
私隱專員鍾麗玲指,文明社會絕不容忍『起底』行為,而網絡世界並非無法可依,高等法院所頒布的3項與「起底」有關之臨時禁制令仍然生效,至於藐視法庭屬嚴重事情、違反有關禁制令一旦罪成,可以被處即時監禁,故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它們截至12月中已把57宗涉嫌違反禁制令的「起底」個案轉介律政司跟進,而上述案件是自法庭頒布與「起底」有關的禁制令以來,第3宗因違反禁制令而被定罪的個案,亦是首宗被告因違反有關禁制令而被判即時入獄的個案。
香港商報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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