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新社
2020-12-31 15:52
據中新社報道,台灣潤寅實業負責人被控向十餘家銀行詐貸超過472億元(新台幣,下同)。台北地方法院12月31日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該集團主要負責人分別判處26年、28年有期徒刑。檢方稱,此案系台灣金融史上詐貸金額最大的案件。
綜合台媒消息,潤寅實業為台灣紡織貿易商。2010年8月起,該公司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以公司資金調度為由,通過做假賬、借新還舊等手段,先後向9家銀行詐貸新台幣386億餘元。
台北地檢署2020年1月間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楊文虎、王音之等36人。調查期間,檢方另查出,楊文虎等人曾在2008年向另外三家銀行詐貸86億餘元。至此,本案詐貸金額共計472億餘元。
此案被告人數眾多,事證繁雜,共有45名被告,其中包含5名法人。檢調單位共發動超過10波搜索搜證,在押22人,主要被告楊文虎、王音之一度外逃後被押解歸案。僅於2020年10月19日案件審理期間,檢調單位一次傳喚142名當事人出庭。
台北地方法院12月31日宣判,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處楊文虎有期徒刑26年、罰金6億元,王音之28年徒刑、罰金6.5億元。楊文虎夫婦的女兒楊宇晨被判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針對此案,台灣財經雜誌《今周刊》曾刊文指出,本案暴露出台灣企業融資制度存在不少漏洞,但歸根究底卻是台灣金融業對企業求貸未形成有效的徵信機制。
文章建議,銀行之間需建立封閉、無法篡改的企業融資貸款實名登記制,才能避免錯誤再度發生。在登記制沒有落實之前,銀行單位只能仰賴經驗、提高警覺,降低被詐貸的機率。
香港商報2020-12-31
香港商報2020-12-31
香港商報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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