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1-02 08:42
日前,雄安新區管委會正式印發《河北雄安新區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和《河北雄安新區積分落戶辦法(試行)》,自2021年起在雄安新區試行居住證和積分落戶制度,這標誌着雄安新區深化人口管理服務制度改革邁出堅實步伐。
據了解,《河北雄安新區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適用於雄安新區區域內居住證的申領、發放、使用等相關服務管理活動,包含政策制定依據、適用範圍、申領條件、權益保障、積分管理等內容;《河北雄安新區積分落戶辦法(試行)》面向在雄安新區合法穩定就業並居住的非雄安新區戶籍人員,包含政策制定依據、積分落戶條件、積分標準、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落戶積分、辦理程序等內容。
那麼,雄安新區居住證和積分落戶辦法具體如何落實?1月1日,「雄安發布」微信公眾號對其進行解讀——
1. 雄安新區居住證的含金量如何?
根據雄安新區居住證實施辦法,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六項基本服務,即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國家和雄安新區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享受七項便利,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和補領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國家和雄安新區規定的其他便利。
可以說,在雄安新區持有居住證,就能夠滿足個人在這個城市工作和生活保障的基本需求,可謂是一「證」在手,保障都有。
2. 具備什麼條件才可以申請居住證呢?
實際上,雄安新區居住證的「門檻」很低。只要是在雄安新區居住半年以上,並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請居住證。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屬於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的,不受以上條件限制,可直接申請。
此外,雄安新區實行居住證積分管理制度。
當持有人居住證積分達到規定分值時,可享有相應的住房保障、養老服務、學前教育等公共服務及相應的辦事便利和福利待遇。符合雄安新區積分落戶條件的,可申請在雄安新區落戶。
雄安新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雄安新區的居住證制度和積分落戶制度就是要向新區大規模開發建設期所需的各類人才最大程度地敞開大門,讓他們「來得了、留得住、發展好」,為新區建設發展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專家認為,城市的活力有賴於來自四面八方的建設者。雄安新區當前進入大規模建設和產業導入階段,推行居住證制度,使流動人口增強對當地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屬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成為現實,這正是敞開懷抱延攬各路人才的雄安所需要的。期待充滿人文關懷的居住證制度為雄安帶來巨大「人口紅利」。
3.如何優先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轉移?
相較於國內其他城市的積分落戶和居住證制度,雄安新區此次出台的「兩個辦法」,充分考慮了逐步促進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向雄安新區集聚。
雄安新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依據國家關於雄安新區戶籍和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創新有關政策規定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需要,「兩個辦法」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積分落戶和居住證政策予以了優先保障。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實行積分落戶與人才落戶雙軌並行機制,有利於促進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向雄安新區聚集。
雄安新區積分落戶辦法中設單獨章節,明確說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落戶積分有關情況。雄安新區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北京戶籍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請在雄安新區落戶。
新區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非北京戶籍人員,符合雄安新區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才認定標準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亦可申請在雄安新區落戶。
新區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其他非北京戶籍人員,可按照辦法規定申請積分落戶。
4.非本地戶籍人員都有那些途徑可在雄安新區落戶?
根據雄安新區積分落戶辦法,積分落戶計劃不設定值,將按年度進行調整,富有更多彈性和可能性。雄安新區將貫徹中央對新區規劃建設、社會經濟發展節奏的統籌安排,落實河北省委、省政府要求,結合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水平等保障能力實際情況,綜合考量新區人口規模、結構等因素,制定積分落戶年度計劃。
對於符合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雄安新區特別需要的產業和人才,還將「特事特辦」,開通人口管理服務「特別通道」。
「兩個辦法」實施試行,未來將結合雄安新區建設發展實際、新區對人才具體需求的變化以及新區公共服務事項辦理條件提升情況等,對落戶條件、積分指標、工作辦理程序、證件管理等方面進行必要調整,讓戶籍和人口服務管理制度更加適應雄安新區高質量建設發展需求。
需要指出的是,雄安新區積分落戶是一條新增的落戶渠道,與現行的其他渠道並行實施。雄安新區現行的落戶渠道主要有:雄安新區生源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回原籍、直系親屬投靠、人才引進落戶等,積分落戶政策實施後,其他渠道仍按照原來的政策執行。
香港商報202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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