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1-05 20:03
政府指,根據2020年12月30日及31日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以及衞生防護中心在昨日(4日)的最新資料,政府就42處受強制檢測公告涵蓋的指明地方,為市民安排流動採樣站、社區檢測中心或其他檢測途徑進行檢測,而相關強制檢測公告限期已於昨日(4日)屆滿。
政府引述食物及衞生局及民政事務總署的初步紀錄,截至昨日(4日),共有約5.5萬名須接受強制檢測的人士已透過27個相關採樣站或各區的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佔檢測公告涵蓋的相關大廈的估算居民人數近八成半。政府表示,透過上述強制檢測規定,合共錄得16宗陽性個案;民政事務總署也了解部分市民亦有透過檢測公告中其他檢測途徑進行檢測,署方感謝市民的合作,遵從強制檢測公告,亦非常感謝政府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檢測承辦商和其員工的支持,民政事務總署同時提醒市民,政府會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所有檢測公告。
政府其後提醒市民須依從檢測公告進行檢測,而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5千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至於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香港商報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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