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1-06 16:44
警方今日(6日)採取行動,針對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顛覆政權的活躍分子,依法拘捕53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特區政府发表声明表示,絕不容忍顛覆國家政權罪行。
港府表示,被捕人士涉嫌圖謀以所謂「35+」和「攬炒十步曲」計劃,通過自我協定的所謂「初選」,以取得立法會35席或更多席位,從而不顧一切,一意孤行,否決所有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撥款申請及《財政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辭職,令特區政府停擺,意圖癱瘓政府,嚴重干擾、阻撓、破壞其履行職能,脅迫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區政府。香港國安法第22條清楚列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屬犯罪。
港府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香港國安法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明確定義,特區政府定必嚴厲打擊,以儆效尤。
香港商報2021-01-07
香港商報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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