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01-12 11:58
前年12月,一名八旬老翁在牛頭角連儂牆撕毀「示威者」張貼的「文宣」,一名女途人經過發現,與老翁發生爭執。她欲拍下牆上遭撕毀的海報,遭老翁揮拳毆打。老翁原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今日(12日)獲改控較輕的普通襲擊罪,他承認控罪,被判監14天,緩刑兩年。
裁判官莫子聰稱,被告拳擊受害人頭部兩至三次,令她臉部腫痛、左臉泛紅,而頭部是人體最重要的部分,可見本案情節絕非輕微。莫官指,無論原因為何,暴力都絕非解決問題的方法;即使對方有錯,暴力都絕非由被告施加。惟考慮到被告已年屆85歲,並且沒有案底,一直奉公守法,故接納他因一時衝動而犯案,認為可以緩刑方式處理。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患有「三高」、心脏病等。由於子女無力供養,故他每月只能靠夫婦倆合共7000元老人津貼過活。自控方落案起訴以來,被告需每周自行乘坐巴士到警署報到。近日寒流襲港,被告卻連一件羽絨衫都欠奉,令他承受了很大痛苦。
被告顔學海(85歲),被控於2019年12月2日,在牛頭角道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梁韻詩。
香港商報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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